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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香港CRS稅務情報交換政策出臺!
發(fā)布時間:2017-08-15
2017年3月16日,香港立法會財經(jīng)事務委員會召開會議及修訂議程,專門討論落實稅務事宜自動交換財務賬戶資料的最新情況,立法會隨即發(fā)布文件,承諾將全面提速反避稅涉稅信息交換,涉稅信息交換擴大至所有承諾實施的100多個國家或地區(qū)。
香港歷史上最大規(guī)模CRS稅務情報交換政策出臺。這是劃時代的一次會議,這是香港徹底成為全球反避稅涉稅信息自動交換之國際先鋒模范角色的一次轉折性的會議。香港實施CRS,將徹底讓所有在香港的國際金融財務賬戶信息進入名副其實的裸奔時代。
此前,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于1月1日起,中國境內(nèi)金融機構將對在本機構開立的非居民個人和企業(yè)賬戶進行識別,收集并報送賬戶相關信息,由國家稅務總局定期與其他國家(地區(qū))稅務主管當局相互交換信息。中國首次對外交換涉稅信息的時間確定為2018年9月。
而從2017年9月開始,中國個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100個國家和地區(qū)開設的銀行賬戶信息(截至到2016年底的信息)將會主動呈報于中國稅務機關。其中被眾多投資者熟悉的離岸地以及歐洲國家和地區(qū):百慕大、開曼群島、塞舌爾、盧森堡、英國、法國、德國、瑞士、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香港、澳門等。海外金融賬戶注冊和交易也再也不會像以前那樣“任性”。
香港此前已承諾于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CRS,2018年9月香港與其他相關CRS伙伴國進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第一次自動交換。香港立法會3月16日的決議,徹底顛覆外界的觀望態(tài)度,就香港的“申報稅務管轄區(qū)”名單, 除了現(xiàn)時已在名單上的兩個稅務管轄區(qū)(即日本和英國)的基礎上,一次性加入71個準伙伴及一個確認伙伴(即韓國),并由2017年7月1日起生效。
這里特別提醒有香港賬戶的外貿(mào)人和SOHO,不要再選擇零申報了(零申報如公司有運營將十分危險)。CRS反映的是個人最終所得,若無公司賬目,將會被國家強制評稅,得不償失。
根據(jù)香港公司的稅務法例,香港公司按照香港法律要求需要做賬審計,由專業(yè)會計師和審計師出具符合條件的審計報告。判斷香港公司是否需要做賬,需要從香港公司的實際情況出發(fā),如果公司想穩(wěn)妥發(fā)展,需要良好的財務計劃,那么再小的營業(yè)額也做賬比較好,從長遠說,離岸賬戶的審核越來越嚴格,做賬在某種程度是說明離岸賬戶操作規(guī)范性和合法性。
在此,千百年小編提醒各位做賬審計時需要注意:
1、做賬和審計(核數(shù))需要由專業(yè)的會計人員處理,需要支付額外會計費用;
2、有業(yè)務發(fā)生的公司應該有自己的賬目,不管業(yè)務是否在香港發(fā)生;
3、平時請保管好銀行月結單,銷售/采購發(fā)票(Invoice)及相關費用單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