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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注銷流程及所需資料(2017新版)
發(fā)布時間:2017-09-09
一、注銷香港公司的流程
1、如公司有開立銀行賬號的在注銷公司前就必須先取消賬號;
2、香港公司從未開始營業(yè)或動作,或在緊接該申請之前已停止營業(yè)或動作三個月以上;
3、香港公司所有的賬務必須清算完畢;
4、香港公司所有成員均需同意撤銷公司會議記錄。
二、注銷香港公司需提供的資料
1、如果香港公司沒有開公司賬戶,沒有任何營業(yè)記錄,可以直接申請注銷,只面先提供公司名稱和簽以下資料:
(1)簽一份“不反對撤銷公司注冊通知書”(要政府原件);
(2)簽一份“結(jié)束業(yè)務通知書”;
(3)簽一份DR1文件;
(4)簽名+蓋章“沒聘請員工”和“沒營業(yè)”證明信各一份。
2、如果香港公司有開始營業(yè),那么要把此公司的賬務等補交清楚,就是等于客要做賬,把應交、欠交的稅交上去(須向政府提交一份報告),或如到期年審的要把年審費用補交完,然后才可申請注銷。
二、注銷香港公司需要滿足的條件
1、由該公司董事和創(chuàng)建成員均同意注銷;
2、該公司從未開始營業(yè)或動作,或在緊接該申請之前已停止營業(yè)或動作三個月以上;
3、該公司所有的賬務必須清算完畢;
4、該公司已經(jīng)取得稅務局局長不反對撤銷注冊的書面通知;
5、注銷需半年以上時間,中間如遇到年審,需照常辦理年審手續(xù);
6、大約半年到八個月(有半申請會在憲報公布兩次,在首份憲報公告刊登后3個月未收到反對意見,處長便會刊登第二份完報公告,屆時該公司即宣告正式解散。申請人會在撤銷注冊的程序完成及該公司解散后接到通知,網(wǎng)上查名稱是已經(jīng)解散狀態(tài))。